4月14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提高企业活跃度的若干政策措施》,推出20条“暖心”政策措施帮助市场主体解困搞活,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高速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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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财税支持方面6条
包括“延缓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缴纳部分税费”“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加大普惠小微贷款风险补偿”“减免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金”“加强政府采购支持”“加大外贸企业支持力度”等政策措施。
主要是延缓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和2022年第一、第二季度部分税费。
对不符合缓缴规定的生产经营困难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延期缴纳养老保险费。
市级研究制定普惠小微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安排专项财政资金5000 万元,支持化解处置银行业金融机构普惠小微不良贷款。
减免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行政事业单位房屋6个月租金,市内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
将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预留份额比例提高至45%,对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0%(工程项目5%)的顶格优惠。
支持外贸企业通过线上线下展会开拓市场,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支持小微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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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融资帮扶方面6条
包括“打造‘贷款+担保+转贷’全链条融资服务”“做大做强财政金融服务平台”“加大金融服务扶持力度”“加强民营小微企业信贷支持”“深入推进政银合作助企”“发挥国有企业引领作用”等政策措施。
主要是安排专项资金,设立应急转贷基金,提高政策性担保融资增信、分险能力,提供“投贷联动”应急转贷服务。
打造涵盖银行、担保、保险、融资租赁等多元化服务的综合“金融超市”,建立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新模式。
对地方法人银行发放的普惠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按余额增量的1%提供资金,将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纳入支农支小再贷款管理,持续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首贷培植行动”“齐心鲁力·助商惠民”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专项行动,推动融资增量、扩面、降价、提质。
对经营正常但受疫情影响暂时还款困难的批发零售、物流、餐饮、旅游、住宿等行业,采取办理展期、借新还旧、无还本续贷等方式为企业解决经营难题。
扎实开展“入园惠企”行动,年内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100笔以上;持续与邮储银行、潍坊银行开展“百亿助小微发展”行动,召开银企对接会、产品推介会100场以上,投放贷款100亿元以上。
鼓励市属企业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支持国有企业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并购重组等方式,对与主业关联度高、符合全市战略布局的行业中的非国有企业,进行战略合作、资源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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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政务服务方面7条
包括“提供企业全生命周期集成服务”“深化法治体检和公证服务”“推动中小企业扩大网上市场”“支持生态园区创建”“强化企业用工服务”“规范增设便民摊点群”“加大‘个转企’支持力度”等政策措施。
主要是开展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集成改革试点,实现企业从注册开办到清算退出全过程15项关联性强、高频发生的事项集成化、场景化服务。
深化“法律管家”机制,推广“公证顾问”模式,帮助企业提高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合规发展能力。
深入落实“山东制造·网行天下”专项行动,深度参与省拓市场各项活动,引导企业开展“云采销”拓宽采销渠道。
分类指导生态园区创建,支持开展省级生态园区创建工作。
提供线上线下求职招聘服务,常态化举办各种网络招聘会,开展形式多样的直播带岗活动,举办规模适度的校园招聘会等各类线下专场招聘活动,帮助解决人才用工和人岗匹配问题。
规范便民摊点群设置管理,加大扩容、增设力度。
支持注册登记两年以上、符合中小型企业划型标准、已在税务部门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等具备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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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政策落实方面1条
主要是要求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职尽责,细化纾困举措,凝聚工作合力,加快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结合深化落实服务企业专员制度,加强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和培训指导,主动推送相关政策和服务信息,确保市场主体用好、用活、用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