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山东省第二时段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锅炉、窑炉、建材、钢铁、火电、焦化等六大重点行业将执行更加严格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按照新的标准,从2015年1月1日起,燃煤锅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每立方米分别不得超过200、300、30毫克;工业燃煤炉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每立方米不得超过300毫克,收紧了近1/3。钢铁行业烧结机二氧化硫、颗粒物排放每立方米分别不得超过100、30毫克;水泥行业水泥窑氮氧化物排放每立方米不得超过400毫克;焦化焦炉烟囱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每立方米分别不得超过50、500、30毫克,收紧了近1/2。火电行业将首次执行汞及其化合物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以上源自经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