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的2015年国土资源工作改革任务,针对长期以来工业用地单一的出让模式,我市将结合实际,探索改革完善工业项目用地多元化供应制度。
日前,市国土资源局起草了《关于改革完善工业用地供应制度的试点意见》,该制度尝试探索建立“先租后让、长期租赁、弹性年期出让”的多元化供地方式,旨在切实解决长期以来一次性出让50年土地使用权带来的土地低效利用和浪费问题,支持企业长远健康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先租后让是指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供应工业用地时,先行以租赁方式在一定期限内出租给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向国家缴纳租金并进行开发、使用和经营活动,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时间竣工验收并投产达效后,可申请将租赁土地转为出让土地。长期租赁是指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作为出租方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一定年期内出租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缴纳租金的行为。弹性年期出让是指根据项目投资强度、税收以及产业生命周期,采取年期不等的出让方式进行供地的行为。
市国土资源局在全市系统内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近日,又邀请潍柴、歌尔、恒联、共达电声等10多家工业企业负责人,就起草的《关于改革完善工业用地供应制度的试点意见》进行了座谈,并就企业在用地手续办理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解答。
下步,《试点意见》出台后,将安排在合适的县市区进行试点。各县市区、开发区可根据自身实际,提出试点申请。
(以上源自经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