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 潍坊东方企业家俱乐部 发布时间: 2021-07-31 审核人: 潍坊企业家俱乐部
为更好的促进潍坊企业家群体间的互动交流与学习,为企业家打通完整产业链的综合服务平台,实现资源价值最大化,根据会员企业的实际需要和发展需求,经潍坊企业家俱乐部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实行“潍坊企业家俱乐部指定会员活动中心”(以下简称“活动中心”)建设方案。
一、建设目标
紧紧围绕经济合作、学习提升、文化交流、慈善公益、感情联谊、品质生活六大板块进行常态化服务,以服务平台建设和协同发展为重点,围绕打造现代化商协会服务体系的中心目标,通过整合现有资源、明确目标任务、创新会员服务机制、强化责任管理,促进科技与生产、集成与示范、服务与推广的紧密结合,力争把活动中心建成会员服务研究试验田、共同提升培训观摩田、协同发展样板田和未来发展决策参考田。
二、建设原则
1、 统筹规划,建设特色活动中心。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活动中心建设进行统一设计、统一规划,以区域会员产业和经济发展实际需求为导向,建设集自主创新、集成示范、综合服务、发展交流、协同发展于一体的综合性基地,致力于为会员和社会企业提供个性化的特色服务。
2、 立足现有,建设持久性活动中心。依托现有会员企业资源,继承已有活动中心成果,通过特色创新,不断整合资源、完善功能,将活动中心建成综合服务为主、各具特色的会员活动基地,在全区域内发挥引领示范、辐射带动的功效。
3、 择优授权,建设开放性活动中心。遵照活动中心建设总体规划,紧紧依靠核心会员和区域中心,择优确定活动中心建设主体和共建单位。创新运行管理体制机制,促进活动中心的服务体系、服务内容、服务亮点和服务平台等向内部会员和社会开放,加快形成社会各方力量联合参与、协同服务的会员综合服务平台新格局。
三、建设任务
紧紧围绕潍坊企业家俱乐部六大服务板块,打造创新型会员活动中心,构建区域化、特色化的会员活动聚集地。通过常规运营、主题活动、传播交流等活动进行俱乐部和会员企业协同宣传,在服务会员企业的同时吸纳更多的优秀企业加入到潍坊企业家俱乐部大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协同发展,为区域内的经济发展助力。
四、基本条件
1、 建设主体。活动中心建设主体可为俱乐部理事单位或普通会员单位,非俱乐部会员不能作为建设主体。
2、 中心规模。活动中心应具有一定规模的、长期固定的集俱乐部文化展示、项目示范、活动推广、培训功能于一身的场地(会议室可容纳20人以上)以及必要的设施设备等。
3、 服务支撑。活动中心应具有一支相对稳定的、专业齐全的、能够长期提供支撑的专业服务团队(专兼职均可),配备服务中心主任、副主任等职务。
4、 典型示范。活动中心应建设具有区域或行业特色的项目示范区域,能够对俱乐部典型项目或会员项目进行集中推广和展示,并适时进行资源对接等活动开展。
五、遴选程序
活动中心建设由承建单位提出申请,申请内容包括活动中心建设位置、面积、规划和发展思路,由俱乐部秘书处审核通过后报会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按照俱乐部要求和申请内容进行筹建,筹建完成后由俱乐部秘书处组织进行验收,对验收通过单位进行统一授牌并举行授牌仪式,在俱乐部官方媒体公示发布。
六、考核办法
1、 活动中心在上级主管部门为潍坊企业家俱乐部秘书处,在秘书处指导下开展工作;
2、 活动中心围绕潍坊企业家俱乐部秘书处年度计划开展活动,活动必须围绕会员所需内容进行,不得强行销售产品和开展有损企业家俱乐部形象的行为;
3、 活动中心每年12月向秘书处提供年度运营计划,每季度末向秘书处提交下一季度活动中心运营方案和活动计划,经审核后进行活动开展;
4、 活动中心每季度开展会员服务活动不少于2次;每年活动组织应不少于8次;
5、 秘书处不定期对参加活动中心会员及周边和行业内参与活动的成员进行不记名调查访谈评价,对评价得分不及格的活动中心给予警示,对年度内两次评价不合格的活动中心给予暂停开展活动的处理,待整改验收完成后方可开展活动。
俱乐部指定活动中心申请:0536-8237601 8233666